近日,郭某某犯偷越国(边)境罪被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
2012年,郭某某**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,同时办理了旅游签注。随后,郭某某与香港居民曾某登记结婚。此后,郭某某开始以探视丈夫曾某为由办理往来香港探亲签注。
2014年初,郭某某的香港籍丈夫曾某死亡。郭某某隐匿曾某死亡消息,在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期间,持港澳通行证先后5次以探视丈夫曾某为由骗取往来香港探亲签注,并在此期间先后36次使用其骗取探亲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往返香港和内陆。
2015年9月,郭某某与现任丈夫香港籍居民陈某登记结婚。在登记结婚时,被民警查获。案发后,荣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荣昌法院审理后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法官说法:为了达到出境目的,刻意隐瞒事实真相,骗取出境证件签注出境,无异于以欺骗手段偷越边境,该行为当然触犯了刑法关于国家国(边)境管理秩序,根据该法规定的,使用虚假的出入境事由偷越国(边)境三次以上,情节严重的,构成偷越国(边)境罪。